世界知识产权日(The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Day),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2001年4月26日设立,并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Day),目的是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的法律环境。确定“世界知识产权日”和开展有关活动将有助于突出知识产权在所有国家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贡献,并提高公众对人类在这一领域努力的认识和理解。
知识产权的内容
(1)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2)商标权:商品商标、服务商标(产品的标记、服 的标记);
(3)著作权:版权及邻接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4)其他: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权、网络域名。
知识产权有哪些主要特征?
(1)专有性
也称垄断性(独占性或排他性)。指知识产权专属权利人所有,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权利的客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地域性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对权利的一种空间限制。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授予的知识产权,仅在该国或该地区的范围内受到保护,而在其他国家或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知识产权所有人希望在其他国家或地区也享有独占权,则应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申请。
(3)时间性
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除受空间(即地域)的限制外,还要受时间的限制。知识产权都有法定的保护期限,一旦保护期届满,权利即自动终止。
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1.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2.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
3.变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4.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5.为侵权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6.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侵权行为。
侵犯知识产权的主要罪名
1.假冒注册商标罪
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3.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4.假冒专利罪
5.侵犯著作权罪
6.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7.侵犯商业秘密罪
8.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
(作者:杨刚 作者单位:白河林区基层法院)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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