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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学民法典|“善意同乘中”发生事故的责任承担

发布时间:2020-09-10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

  “善意同乘中”发生事故的责任应怎样承担?

  “善意同乘”,是指驾驶人基于善意,在不收取乘车人任何费用的情况下,允许乘车人搭乘其驾驶的机动车。其本质是助人为乐,是一种善意施惠行为。

  为善意同乘人减责,《民法典》相关条款: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怎样避免事故和减少损失呢?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与财产的安全,在驾驶过程中,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其次,应当及时为车辆办理相应的保险,当损害发生时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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