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同意4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 | 专项监督护粮安
悟规律 明方向 学方法 增智慧丨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视频]九霄逐梦,看今朝!神舟十九号航天员乘组地面训.. ·[视频]汪公馆里的“伪装者”(上) ·[视频]一线见闻丨区域协作谱新篇 ·[视频]中国科学院与“两弹一星”纪念馆重新开放 传承.. ·[视频]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江河见证丨守护好“中.. ·[视频]潜伏敌营的“佩剑将军”(上) ·[视频]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丨书写在绿水青山间的生态答卷 ·[视频]我的土地我的家丨第34个全国土地日公益宣传片 ·[视频]天宫TV | 光耀天际,见宇宙之美 ·[视频]无名者之歌 ·[视频]黑猫警长又双叒更新啦! ·[视频]速看!防间保密微视频《消失的“她”》 ·[视频]先睹为快!第18届世界水资源大会主题片来了~ ·[视频]天宫TV | 给我们一个小桌子 还你们一个菜园.. ·[视频]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片 ·[视频]首个全国生态日|中国国家公园旗舰物种来啦! ·[视频]提前184天!又一重大水利工程取得新进展 ·[视频]案例展示|第1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视频]消失的他,一个隐藏20多年的秘密….. ·[视频]激情燃烧的岁月丨《飞航印记》第3集

民法典解读|第三人加入债务 需承担连带责任

发布时间:2020-12-16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现如今,社会经济活动纷繁复杂,为简化交易流程,提高资金流通效率,保证债务诚信履行,往往会出现债务清偿“三角关系”,也就是出现第三人愿意和债务人共同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情形。但是,若第三人和债务人均未按期偿还债务,债权人又该向谁要求清偿呢?

  对此问题,《民法典》给出明确回答,昌吉州中院民二庭庭长张华就此作出详细解读。

  《民法典》第552条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178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张华法官以案释法: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20吨涂料,托欠货款31万元,同时丙公司也欠付乙公司18万元货款,遂丙公司向乙公司出具付款计划并载明“丙公司与甲公司共欠付乙公司货款49万元,该笔款项由丙公司支付。”乙公司出具书面文书表示对付款计划无异议。

  该案中,丙公司的行为即第三人加入债务行为,符合三个特征:一是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第三人与债务人共同清偿债务;二是第三人或者债务人要将该约定通知债权人;三是债权人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明确表示拒绝第三人的加入。

  因此,丙公司加入债务后,若与甲公司均未按期偿还债务,则债权人乙公司可要求第三人丙公司与债务人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清偿,也可要求第三人清偿,也可要求债务人和第三人一并清偿。

  张华法官提醒,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共同努力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但若出现此类第三人加入债务仍未清偿债务行为,《民法典》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护途径,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佳解决纠纷方式。

  (郑洪彪)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