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重要演讲十年间
深度关注|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
推进国安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善用调解化纠纷 护航企业促发展

发布时间:2023-03-27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院讯(杨刚)近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企业负责人拉着法官的手连声感谢。该案件经过法官现场调解,租赁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2021年,原、被告签订了《钩机及拖车租赁合同》,被告委托原告为其提供钩机等设备运输及泥石流清淤服务。原告接受委托后,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提供了相关服务,被告却在原告要求支付相关费用时拒绝支付。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手该案后,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审理。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向被告释法明理,告知其双方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应依法履行。经过承办法官耐心释法,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于2023年4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租赁费用,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牢固树立“人人参与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的理念,对于涉企案件,将风险评估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坚持调解优先,将诉讼对企业可能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下一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擦亮服务企业品牌,为营造更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